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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4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7學分班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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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114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7學分班

一、    課程介紹:
本學分班依據「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及「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之規定開設必備科目27學分。


二、    招生對象:
本班招生對象包含下列兩類教師:
(一)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小教育階段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小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說明:持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參加者,於修畢學分班課程及規定條件,並符合本校加科登記規定者,取得該修習專長之教師證書;而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教師證書參加者,係於上開特教教師證書加註該修習專長,非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

三、    錄取順序
(一)依教育部提供之縣市政府薦送名單審核錄取。
(二)如薦送名單以外尚有名額,依以下順位錄取。
第一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專任教師(包含輔導主任、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
第二順位:現職專任教師
第三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代理代課教師
第四順位: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第五順位:儲備教師

四、    招生人數:35名以上開班,最多以45名為限。

五、    報名程序、期間及文件:
(一)    報名程序及期間
本班報名統一採網路系統報名,線上報名後,請於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文件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六、詳細招生簡章及報名方式可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https://ndcee.site.nthu.edu.tw/)查詢。

相關附件
  • 加註輔導專長學分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