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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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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前參字第1150124746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5年6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1416D號函辦理。
二、本法規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1416A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人事處呂專員,電話:(02)7736-5939。

相關附件
  • 115E0002921-01PDF
  • 3665431_11524P008773_1150124746_115D2039763-01PDF
  • 3665431_11524P008773_1150124746_115D203976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