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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學年「『愛』迪生出發」到校服務扎根共學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年6月22日科展字第11103001050號函辦理。

二、為延伸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愛』迪生出發」公益學習活動計畫,同時配合108課綱實施,著重核心素養及重視學習能力與生活結合,並優化計畫參與方式,開放參加過「『愛』迪生出發」公益學習活動之國小申請。

三、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內容重點如下:

(一)媒合:以延伸學習為目標,由小學尋求在地大學或教育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之合作與輔導,組成計畫執行團隊,並由小學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研提適宜學校發展之科學課程與活動到校服務扎根計畫,並落實輔導與成效評估,以促進在地科學扎根,預計1學年(2學期)辦理共30小時科學課程。

(二)共學:由計畫學校教師組成團隊,接受在地大學、基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輔導,並於校內進行共同備課,在校共備最少5場次,參考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品圖錄及操作影片,發展融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示相關之主題式課程,並將其成果於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官網分享供下載使用。

四、申請對象:曾參加「愛」迪生出發公益學習活動之小學。

五、經費輔助:每件計畫申請上限,戶外教育2日者為新臺幣19萬元,3日者為23萬元,本年度到校服務扎根計畫預計核定20件,惟件數得視需要增減之。

六、實施期程:本計畫活動執行期程為學年制,自111年9月1 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七、本計畫執行方式:由小學尋求在地大學或教育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之合作與輔導,組成計畫執行團隊,並由小學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研提適宜學校發展之科學課程與活動到校服務扎根計畫。

(一)學生科學課程:依教學計畫執行,一學年至少30小時。

(二)教師教學共備:一學年至少5次。

(三)實施成效評估:每兩個月彙整教學紀錄,並以電子檔(Email)繳交。

八、申請程序:

(一)由小學尋求在地大學或教育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之合作與輔導,組成計畫執行團隊,並由小學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研提適宜學校發展之科學課程與活動到校服務扎根計畫,由計畫執行團隊共同向科教館提出申請。

(二)相關流程(附件一)期程表進行,摘錄如下:

1、受理申請:111年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

2、公告核定名單:111年8月15日。

3、計畫執行:111年9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並將其成果於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官網分享供下載使用。
四、申請對象:曾參加「愛」迪生出發公益學習活動之小學。
五、經費輔助:每件計畫申請上限,戶外教育2日者為新臺幣19萬元,3日者為23萬元,本年度到校服務扎根計畫預計核定20件,惟件數得視需要增減之。
六、實施期程:本計畫活動執行期程為學年制,自111年9月1 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七、本計畫執行方式:由小學尋求在地大學或教育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之合作與輔導,組成計畫執行團隊,並由小學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研提適宜學校發展之科學課程與活動到校服務扎根計畫。
(一)學生科學課程:依教學計畫執行,一學年至少30小時。
(二)教師教學共備:一學年至少5次。
(三)實施成效評估:每兩個月彙整教學紀錄,並以電子檔(Email)繳交。
八、申請程序:
(一)由小學尋求在地大學或教育金會或法人教育團體之合作與輔導,組成計畫執行團隊,並由小學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研提適宜學校發展之科學課程與活動到校服務扎根計畫,由計畫執行團隊共同向科教館提出申請。
(二)相關流程(附件一)期程表進行,摘錄如下:
1、受理申請:111年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
2、公告核定名單:111年8月15日。
3、計畫執行:111年9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十一、檢附111年度「『愛』迪生出發」公益學習活動到校服務扎根共學計畫實施計畫書1份(附件二)。
十二、本案聯絡窗口:許映晴小姐,電話:02-66101234分機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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