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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News) 自109年3月13日起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之請假規定
- 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本(109)年3月13日起出國,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3月16日基府人考貳字第109010973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