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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函請該部協助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檢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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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函
承辦人:邵裕莛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146319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本部等相關機關協助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檢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07542A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 大陸委員會_函PDF
  • 具結書114.10.1版PDF
  • 表1114年專案查核期間114年6月30日前無意願配合查核人員列管表範例PDF
  •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114.10.1修正版PDF
  • 教育部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