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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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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基府人考貳字第1140145515號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相關附件
  • 行政院_函PDF
  • 五點修正對照表PDF
  •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PDF